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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4-04-03 浏览量:

一、调剂复试形式

法学院研究生调剂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法律史调剂只接受专业报考“030102”专业的考生、诉讼法学调剂只接收专业报考“030106”专业的考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只接收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

4.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且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须在2024年4月8日12:00之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2024年4月8日12:00之后,由我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备选库,我院将通过电话联系备选库学生,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请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及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2024年4月9日下午14:00—17:00,4月10日上午9:00—12:00进行现场报到,报到地点为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明德楼法学院405会议室;

4.2024年4月10日下午14:00—16:00进行专业课笔试;

5.2024年4月10日下午16:20—18:00进行学术型硕士的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政治考察;

6.2024年4月11日上午8:20——18:00进行法律硕士的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政治考察。

四、调剂具体安排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4月8日0:00--4月8日12:00

(二)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调剂名额

备注

030102

法律史

全日制

2

只接受专业报考“030102”专业的考生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全日制

1

只接收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考生

030106

诉讼法学

全日制

1

只接收专业报考“030106”专业的考生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1

只接收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考生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3

只接受报考“035101”的调剂考生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5

只接受报考“035102”的调剂考生

五、线下复试内容

(一)线下报到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二)复试内容

1.笔试:包含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

2.面试:包含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1)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3.复试分数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六、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七、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再相同,再比较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所有相关信息都在我院网站公布,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

投诉电话:0531—86181285。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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