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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4-03-23 浏览量:

一、报到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16:00

2.地点:长清湖校区法学院明德楼405

3.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1.一志愿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包含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

时 间:2023年3月30日 8:00--10:00

地 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复试分数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笔试、综合面试、附加分成绩之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

3、复试成绩公布方式

复试全部结束后在法学院公告栏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三、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四、调剂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另见我院调剂公告。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加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申诉

法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285

监督投诉邮箱:3424028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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