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印发《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师大学位字〔2017〕12号 校内各单位:新修订的《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12月27日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做好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工作,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暂行办法。第一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国家或省部级立项资助课题,且内容涉及国家军事、政治、经济秘密的。第二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其保密期限根据国家规定和课题需要决定。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论文产生的背景,填写《...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 山东师大研字[2017]24号 为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对硕士学位论文实施预审制度,具体办法如下:一、凡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预审均通过方可受理其学位申请。二、鼓励各学院、学位点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采取预答辩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导师组为单位组织不少于3...
山东师范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师大校字[2012]27号 (2012年3月23日山东师范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种入学方式的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条 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坚持“坚持标准,全面...
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工作细则 山东师大校字[2012]27号 (2012年3月23日山东师范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均可受理学位申请,并可授予所...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的意见 山东师大研字[2016]28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体现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严肃性,逐步打造浓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化,针对近年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有关实施细则,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的组织应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 学位〔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自1981年我国实施学位制度以来,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学习风气,认真做好学位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 学位[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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