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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明法讲坛”系列讲座之“犯罪治理现代化的若干问题”

作者:杜丽佳 沈欣悦 时间:2024-04-14 浏览量:

4月13日下午,学院邀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刘振会做客“明法讲坛”,在模拟法庭作了题为“犯罪治理现代化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主持,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安瑞、青年教师张琳出席,学院本科生、研究生100余人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刘振会阐述了此次讲座的选题含义、背景及原因,点明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犯罪治理要符合法治现代化的要求。接着,围绕“为什么要进行犯罪治理”的问题,从行政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关系、轻罪化与轻刑化趋势等角度展开阐述,并以危险驾驶罪、帮信罪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罪名为例进行理论与实务交融的分析,以春风化雨般的授课风格为与会者呈现了一场学术盛宴。在此基础上,刘振会着重讲解了犯罪的附随后果,对其定义、分类、性质等做了详细的介绍,并结合实例从不同角度具体分析,引发大家理性思考。随后,刘振会从世界不同国家的犯罪治理发展趋势,分享了轻刑化时代下犯罪治理中的一系列制度和方法,包括不起诉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前科消灭等。最后,刘振会根据目前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努力方向提出从司法上做试点的设想,并总结道,我国犯罪治理现代化有着非常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特色,是符合我国历史文化和人文传统的伟大创新。

本次讲座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视角,深刻剖析了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界较为关注的犯罪治理现代化问题,开阔了学院师生的学术视野,有利于营造学院师生关注实践、关注前沿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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