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思维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以实际案例为出发点,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规则,并可以以此规则来应对类似的问题。拥有案例思维,掌握案例的研究方法对于法学的学习以及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课程,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有幸邀请到了余晓龙教授为法学院的学子讲述司法工作中的研究性思维与方法——案例思维与案例研究。
首先,余教授指出案例研究思维是法科生必须具备的思维,并在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其重要价值作了阐释。在宏观上,立足于国家,案例研究思维是国家法治发展的要求。微观上,掌握案例研究思维是能够胜任司法实践、法官职业的要求。余教授细致的讲述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掌握案例研究思维的必要性,同时也引起了同学们的好奇:究竟什么才是案例思维呢?
面对同学们的疑惑,余教授结合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案件,进一步向同学们解释了案例思维的内涵。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余教授将其归纳成各国的案例研究或司法裁判上共同的“一般性特点”和我国的、应当“重点把握的司法导向”两个方面。其中,令同学们印象最深刻的是在重点把握的司法导向中的“个案正义的要求”,余教授首先援引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句话:“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举了“100-1=0”这个生动的例子,即一百个案件中,只要有一个错案,就会使公众丧失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余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得同学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最后,余教授结合两个案例,向同学们详细展示了案例研究的方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选择适用规则的案例研究及有关举证责任规则的案例研究。在案例分析过程中,余教授向大家抛出了“面对两个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不同的选择会引起不同的结果,那么此时应当如何选择”的问题,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随后,余教授结合案例,将其研究此案例所得出的“从适用的前提、适用的标准和适用的效果三方面入手,全面地判断适用何种规范性文件”的裁判规则分享给大家,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了案例研究的重要作用。
课程结束后,余教授结合自身体悟向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宝贵建议:“打好理论基础,坚持学深学透;注重司法实践,加强案例研究;培养通识能力,厚植发展基础!”如领航灯一般指引了同学们未来的努力方向。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同学们对于什么是案例思维和如何进行案例研究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法律专业思维得到进一步培养,法律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自己会将案例思维融入到日后的法学学习和实践中,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
余晓龙:法学院2005级校友,现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司法大数据及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