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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圆满落幕

作者:马桂蓉 时间:2025-07-07 浏览量:

7月6日,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济南召开。会议由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孟斌,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珊珊,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义生,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海燕,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宁,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先顺、院长荆月新等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外高校、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所等单位的约80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珊珊代表学校致辞,对各界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山东师范大学的办学历史和办学成绩,以及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并期待与会专家围绕 “民事诉讼交叉法学研究前沿问题”的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力量。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孟斌、研究会会长张海燕、协办单位田宁主任等分别致辞。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荆月新主持。

开幕式同期举行本次年会“青年学子征文”表彰仪式。征文活动共收到全国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投稿117篇,经严格评审,21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我校法学院研究生提交的4篇论文分别荣获二、三等奖。

主旨报告环节由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海燕主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刘义生作了题为《司法责任追究机制研究》的主旨报告,指出司法责任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牛鼻子”,其核心要义是“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报告还围绕中国特色司法责任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各地的经验做法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专题研讨分别围绕公益诉讼、民事司法、民事执行、公司诉讼等子议题展开。四个环节分别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春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院长陈志刚、山东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赵志超主持,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等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菏泽市人民检察院、齐鲁公证处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或与谈。

闭幕式由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春龙主持,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作了会议总结发言。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设立于1994年,历经30年的发展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25年,山东师范大学将迎来75周年校庆。法学院将以承办此次省内重要学术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提升育人质量、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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