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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功举办第四届“优师助航”观摩课活动

作者:杜丽佳 沈欣悦 时间:2024-04-30 浏览量:

为发扬学院教学的传帮带精神,帮助教师全方面提升教学素质, 4月28日上午,法学院于325智慧教室举办第四届“优师助航”观摩课活动。本次公开课由学院副教授徐月笛主讲,授课课程为证据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赜。经济学院副院长宁静波,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志强、党委副书记梁肖、院长助理张百灵以及部分青年教师到场指导和观摩。

课堂上,徐月笛从威克斯诉美国联邦政府事件入手,结合真实环境由浅入深地帮助同学们掌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即规范取证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程序公正以及确保证据真实,并通过对比非法言辞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项原则性规定。徐月笛授课条理清晰,授课内容贴近实际,课堂气氛活跃有序,师生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整个过程以讲和练结合的方式进行,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不断引导学生思考和实践,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重难点知识。

课堂展示结束后,与会教师及学生代表于明德楼403会议室开展研讨交流。研讨环节由王志强主持。首先,宁静波对本次课程进行了深入点评。她肯定了法学院“优师助航”观摩课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主讲教师徐月笛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认真的教学态度,并结合自身经验从案例运用、思维提升、现代技术运用等角度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出建议。宁静波指出,教学过程中不能一味照本宣科,要结合自身教学风格从学生的角度设计备课,选取贴近社会实际的案例,并要把握好课程思政的“度”。同时,她还建议教师以OBE教学理念为指引、明确目标成果、着重培养学生的高阶能力。宁静波也就课堂案例、课后总结等细节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梁肖、于一飞分别从语言表达、课程脉络、知识重点、授课形式方面总结徐月笛的授课优点,通过互动了解学生想法,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大大提高了师生契合度。张百灵则结合徐月笛的讲课及证据法课程的特点,进一步提出了如何提高课堂流畅性的问题。刘娜肯定了徐月笛以问题为驱动、灵活运用教学工具的教学方式,并对于活跃课堂气氛给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意见。王志强进行总结发言,强调教师要重视教学工作,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不断提升教学技能,把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落到实处。

本次观摩课活动的举办为青年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充分调动了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持续开展教师集中交流学习平台建设工作,不断助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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